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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9月17日 星期一

攝影的難題

十幾年前,有一位頗受矚目的美籍華裔導演王穎,根據美國小說家Paul Auster的作品「煙」(Smoke),拍了一部沈靜、緩慢但絕不無聊的同名電影。故事的情節我已經忘光光了,唯獨對由Harvey Keitel飾演的男主角印象深刻:十幾年來,每天早上,男主角都會在固定的時間,到同一條街的街角,以固定的角度,為這條街拍一張黑白照片,並且將照片仔細地收藏起來。他為這條街十幾年來的容顏變化,留下了記錄。

會想起這部電影,是被上週五擔任攝影師的經驗所激發的。那天,社會所舉辦中秋節爬山追月的自強活動。我帶著向老弟借來的高檔數位單眼相機,興致勃勃地想磨練自己的攝影技巧,盤算著去越南時可以好好作一點田野記錄。摸索各種拍照角度、嘗試各種拍照「體位」的過程很有趣,但是,為了攝影,我總是落在人群的最後,也總是錯過領隊的解說,長久以來的疑問,因此逐漸在我心中發酵:

背著這麼重的相機,隨時隨地都要尋找可以入鏡的景色,還要留意活動是不是進行到一些須要拍照的重要關頭,這樣如何玩得盡興?若想要一邊盡情玩樂一邊又忠實紀錄,可能嗎?(嗯,難怪有文字記者與攝影記者的分工。)我顯然不可能將爬山活動的全部過程拍攝下來,那麼我應該憑藉什麼標準來決定什麼是值得入鏡的,什麼又是不值得入鏡的呢?是不尋常的景色,例如極光、美景、天災人禍,或是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,例如孩子的成長過程,又或者是日常生活中一些不那麼日常的片段,例如出遊、結婚、生日等「值得紀念的時刻」?對於「值得」拍攝的景色,我該把它們拍得更美呢,還是該拍得更「寫實」?追根究底,攝影的目的是什麼,意義又是什麼?攝影,究竟是為了記錄拍攝者的生活,還是為了表達拍攝者獨特的觀點,或是兩者兼而有之?除了拍攝者之外,還有誰會來看我的攝影作品?我想要讓我心目中的觀眾看些什麼,我又希望我心目中的觀眾從我的照片中看到什麼樣的我呢?人類學家做田野時,也是背著相機到處跑嗎?在相機還非常笨重的年代裡,人類學家如何作圖像紀錄?是雇用一位土著來作攝影助手,還是人類學家自己素描呢?如果是一位不擅長畫圖的人類學家怎麼辦?可不可能以前的人類系將繪畫列為必修課呢?


我一直是不喜歡照相的。既懶得拿起相對著身邊的人事物猛拍,也對被照這件事戒慎恐懼。我的理論是: 若要拍美景,專業的攝影師比我厲害多了,況且現在科技發達,什麼精彩的美景照片在google裡找不到?甚至不需要google,親朋好友們會自動幫你挑選各國美景幻燈片,再用email送到你面前。所以,我不如放輕鬆,好好張大雙眼,把有趣的人事物用力看進自己的心坎裡。何況,根據我長年的經驗,我這種人就算拍了照片回家,甚至也記得把照片拿去沖洗,我也懶得好好為它們整理歸檔,我的照片因此以一種完全漫無章法的態勢堆積如山。既然如此,還是不要再繼續生產垃圾吧,省事省錢又環保。

至於對於當照片主角這件事的恐懼,其實也不是我故意耍孤僻或裝酷。相機是用來代替眼睛的,所以當有人把相機舉起來對準你時,那就意味著你成了目光的焦點。這麼強烈而專注的凝視,讓我這種長期以來對自己的外表有一點沒信心的人——我是以氣質取勝的啦——感到不舒服。不論是拍大頭照或是合照,只要我意識到有相機對準著我,我就會開始臉部扭曲、嘴角抽蓄。在這種情形下拍出來的照片當然好看不到哪裡去,因此我就更討厭被照了。當然,我也有一些看起來還像個人的照片,不過那若不是別人趁我不注意偷拍的傑作,就是我與心裡想要躲開相機的念頭極力對抗的辛苦結果。



開始寫部落格以後,部落格這個媒介的潛力讓我驚豔。興奮之餘,我也拿起相機,想要嘗試文字之外其他媒介的可能性。心裡一旦有了想要拍照的念頭,不知不覺地眼睛就會往以往不曾留意的地方看,再拿起相機實驗看看將這些風景裝入相框裡會變成什麼模樣。拍著拍著,發現自己只會拍下列幾種照片,完全沒有實踐當初要「開發影像媒介可能性」的企圖:

一、像觀光客一樣,拍「到此一遊」的紀念照片。
二、像新聞記者一樣,拍「有圖為證」的寫實照片。
三、像攝影社社員一樣,拍「美麗」的人物或風景照片。

我也發現,有三種攝影我是完全不會碰的:

一、需要昂貴設備的特殊攝影,例如婚紗攝影、商業攝影、生態攝影。原因:沒有錢也沒有技術。
二、需要長期耐心等候,而且往往「做到流汗又被嫌到留涎」的狗仔攝影。原因:我沒有時間、精力與膽量去嘗試。
三、自拍,當然是敬謝不敏。原因:我照過鏡子了。

因為對無法擺脫攝影常規的自己感到不甘心、不服氣,我於是試著去找一些不會被認為「美麗」的標的,拍下了這兩張照片:

回家將照片下載一看,發現自己拍下的這幾張照片,完全是莫名其妙、不知所云。理由很簡單:我沒有花時間與照片中的人物互動,也對他們的生命一無所知,拍出來的照片自然不好看。這才知道,照片跟文字一樣,若是沒有主題、沒有故事,就不會有生命,也不會有感動人的力量。當然,攝影是需要天分的,例如對空間、構圖的敏感與高度的美感。用圖片說故事,就像用文字說故事一樣,故事要好聽,除了需要精彩的故事之外,也需要高超的說故事技巧,才不會浪費了這個故事。

我對圖像、攝影向來沒什麼天分,幸好我也不會因此而自卑^__^。只是,既然部落格都開張了,我還是希望能利用這個個人空間好好瞭解一下圖片的潛力。不過,為了達成這個目標,有一個重要問題得先解決:究竟要怎麼作,才能達到一邊盡情玩樂一邊好好攝影的境界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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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說明(由上至下):
一、南港茶博物館一景。
二、小電池夏日早晨九點多大太陽底下的剪影(這不算自拍,因為沒有臉)。
三、天文教育館的機器滾動球裝置。
四、月娘在夜市買的可愛動物筆袋。
五、受雇於園藝公司的工人。為一些著名景點澆水、清理垃圾、更換植被是他們的工作,日薪八百元。
六、捷運站裡彈奏手風琴的賣藝人。

因為技術不佳,若將照片以大尺寸示人,鐵定通不過檢驗,所以就以小照片混過去啦......

2007年8月4日 星期六

台塑有機蔬菜與美國花旗人參

曾經背過一個長得很奇怪的單字:Oxymoron。中文翻譯軟體「譯典通」翻譯為「矛盾修飾法」。 Answers.com網站則這麼解釋: “A rhetorical figure in which incongruous or contradictory terms are combined, as in a deafening silence and a mournful optimist.” (由不一致的或相互衝突的詞彙所組成的修辭,例如「令人震耳欲聾的寂靜」或「一個悲哀的樂觀主義者」。)


當我前幾天在信義路附近收到「台塑蔬菜開賣了」的綠色傳單時,oxymoron是第一個浮現在我腦海中的單字。在雲林蓋六輕污染環境的台塑,在花蓮種有機蔬菜賣給台北人,我只覺得極端荒謬。更別提傳單右上角上還有「愛自己、愛家人、愛地球」的字樣。「台塑」+「有機蔬菜」,組成了一個最新的矛盾修飾法。


「台塑有機蔬菜」讓我想起去年暑假到美加洛磯山脈旅遊經驗。旅途的最後一站是一個我已忘記名稱的加拿大小鎮,據說那裡是美國花旗人參的最大出產地。一路上我看到的都是洛磯山脈的美麗景色,但這小鎮的風光卻是一片荒涼,到處是黃沙與灰撲撲的雜草。香港籍的導遊解釋:人參這種東西是很耗地力的,種植了一次人參之後,那片土地至少有七年的時間無法再耕種任何東西。然後他說:美國種植人參的公司原本是買地種人參的,後來因購地成本高昂,於是他們轉而向加拿大原住民租保留地來種人參。


據我所知,美國與加拿大的原住民保留地,是只能租不能賣的。美國人參公司此舉,節省了大筆的土地成本。雖然加拿大當地的原住民屢次向人參公司抗議,「可是也沒有辦法」,導遊說。然後,導遊把整團團員帶往華人開設的人參加工工廠,向我們推銷「養顏、美容、抗老化、強化免疫力、保護你免受環境污染的傷害」的各種人參製品:人參茶、人參糖、人參漿、人參片……。


我看著琳瑯滿目的昂貴人參產品,既難過又生氣。我們跑到政治經濟弱勢的地方去大肆破壞與污染,好生產讓我們不受環境傷害的保養品與保健食品。這完全沒有環境正義可言。


就算不唱「正義」的高調好了,上述那種商業邏輯也是大有問題的。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,地球村的居民,不分國界,早已經成為命運共同體;某地的環境遭受破壞,是全世界都得買單的啊。


上帝託付給人類做地球管家的權柄與職責,可是我們這個管家的角色實在做得很糟糕。「天地不仁,以萬物為芻狗」這句成語,應該改成「人類不仁,以萬物為芻狗」才對啊。

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