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6月24日 星期日

基督徒的觀點

作為所謂「第一代基督徒」,大概是因為年紀很大了才受洗,受洗之前又因為難搞又鐵齒的個性而跟神整整耗了五年之久,所以受洗後經常會用一種觀察者的眼光,來看自己從非基督徒變成基督徒的「再社會化」過程,以及信仰對自己的改變。

有一個改變很有趣。看暢銷小說The Rule of Four(《四的法則》)時,發現與自己小時候第一次看同類型小說《玫瑰的名字》不同:我開始有了「基督徒的觀點」。

超經典的《玫瑰的名字》是鬼才義大利文學理論家、哲學家、大學教授Umberto Eco在1980年出版的第一本小說。我印象很深刻:那本小說是我在公館附近的打折書店買的;而當時之所以會買下來,與張大春所寫的序有很大的關係。

小時候的我有點崇拜張大春,覺得他是博學強記的才子一枚。在序裡,張才子除了大大稱讚Eco大師之外,還狠狠地嘲諷了不愛看書的人或可能嫌這本小說太過艱澀的讀者:他稱這樣的人為「反智的無腦人士」,只適合看愚蠢的「百戰百勝」,一個在1990年代初期頗流行的綜藝節目,由胡瓜、鄭進一聯合主持。

出於一種奇怪的「國王的新衣」心態,序一看完我就立刻買下,似乎是想證明自己不是看不到國王新衣的笨蛋。雖然我其實並不討厭「百戰百勝」。

不過小說確實非常好看。情節是大家都熟悉的福爾摩斯辦案,謀殺案地點在中世紀的修道院。一個有宗教狂熱的老修士,為了不讓年輕修士們旺盛的求知慾使他們步上「敵基督」的歧途,不惜連續殺人,並在殺人現場布置出禁忌與詛咒的氛圍,好阻止任何讓挑戰宗教權威、污染修士思想的禁書有重見天日的可能性。這一連串謀殺案驚動了安靜隱密的修道院,一個外地來的修士威廉被委託以調查重任。這位威廉修士明顯是福爾摩斯的化身,也是老修士角色的對立面:以理性與科學精神來面對所有宗教上的玄秘事件。老修士與威廉兩人的鬥智,如同反理性與理性兩股力量的鬥爭,推動著小說情節的發展。

除了情結緊湊精彩之外,Eco還加入大量的神學理論、符號學理論、中世紀歷史、教會歷史,看得我眼花撩亂。當時的我非常認同威廉這個角色,入戲到一個地步,還給老修士慷慨激昂為宗教控制辯護的話加上眉批:「你瘋了。」透過Eco高超的說故事能力,對於國、高中西洋歷史課本中的中世紀黑暗時期、啟蒙時期、理性主義、人文主義、獵殺女巫等名詞,我頭一次有了比較具體的感受,並且很高興自己是一個心胸開放、愛智、具有懷疑精神的人文主義知識份子,而不是危險的宗教狂。

這樣崇拜理性的我,卻在去年暑假成為基督徒,現在想來仍覺得不可思議。後來讀《四的法則》,我不再被作者的博學與書中主角對知識的執著所吸引,反而對書中流露出來的輕蔑神的心態,感受特別深刻。我看到的,是過去因為擁有知識、崇尚理性而傲慢地認定宗教——特別是基督教、天主教——都是迷信、反智又危險的我。《下一個基督王國》的作者、賓州大學歷史系教授Philip Jenkins在一個訪談中,稱之為當代知識份子最大、最沒有機會被反省的偏見。我這才發現,原來我已經開始慢慢發展出一種基督徒的觀點了。

我喜歡這個改變,喜歡這個全新的看世界的方法。雖然新舊觀點之間三不五時就要打上一架,而且還經常打得頭破血流,不過我知道神一定會保守我,幫我調整,讓我逐漸長成一個色藝雙全的女學者,呵呵。天爸看您的囉。

1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對了

為什麼叫做三號小電池阿

Euphtw 提到...

希望色藝雙全女學者/三號小電池可以以說故事和推理小說的方式,讓我們逐漸了解妳成為一個基督徒的心路歷程。

匿名 提到...

我也是第一代基督徒,你最後所寫下的「新舊觀點,要來打上一架」,寫得好貼切哦!小弟我有時也會發現一些電影中也有敵基督的看法,這是成為基督徒以前所看不見的...

三號小電池 提到...

瓶子大哥,
感謝你的捧場。好的,我會找一天解釋這個暱稱的由來的。

蔚藍小姐,
說故事沒問題,我也很想跟你們分享我的心路歷程。但若指定要以推理小說的方式來說書的話,因為缺乏推理故事的關鍵要素——謀殺案,恐怕......

tern,
你好,主內的弟兄,新朋友,請多多指教。

匿名 提到...

喔...找到對的門了。

現在要講綠色環保,三號小電池可能要改成風力發電或水力發電哩

CY 提到...

謀殺案?有啊!

三號小電池的「老我」不就被就地正法了嗎?
因此,三號小電池目前搖身一變,成為正往色藝雙全女學者的修業之路前進的三號( )。

(空格待填)。

想告訴你,我喜歡你的改變。加油!

匿名 提到...

很棒的分享耶! 謝謝! :)

三號小電池 提到...

法拉莉同學,
你是來亂的喔~~不過,原來電池已經過時了嗎?(驚)

CY,
說得沒錯耶!果然是比我資深的基督徒。要找機會來好好交代一下這樁謀殺案的發生經過。

Sherry,
謝謝!

Moses 提到...

本以為
大酒家是賣酒的 ~ ~
入場後
才發現是一群基督徒的雅痞
群聚在一起
發發嘮叨、陳述己見
各個都是色、藝高手的地方

驚見妳提到
那本 The Rule of Four
原來我也有
真盼望不久
能拍成電影
讓英文不好的我
可以一窺"全豹"

三號小電池 提到...

Moses,

你好。所以你是「回家的路上」部落格版主的朋友。那位版主我不認識,但我喜歡看他將神學應用在日常生活、社會議題的分析與思考,很精彩。

不過因為我是初信者,很多朋友都不是基督徒;至於我的基督徒朋友,包括我在內,其實也不是基督徒雅痞。像我只是一個窮研究生而已,根本還沒出師啦。

那本Rule of Four的英文不算難,如果想練英文的話,可以試試看,不會太挫折喔!

Moses 提到...

稱"雅痞"絕不敢有詆譭之意
我也喜歡妳用"大酒家"這個部落格名稱
"回家的路上"版主今夏將到波士頓
成為 Andover Newton 神學院我的學弟

我也喜歡讀偵探小說
但比較少讀像"達文西密碼"這類小說
底下是一篇舊文
敬請指教:
http://moses220111unitedstates.spaces.live.com/?_c11_BlogPart_BlogPart=blogview&_c=BlogPart&_c02_owner=1&partqs=cat%3d%25e5%259b%259e%25e6%2587%2589

像妳這類基督徒
對我這種用後現代、後殖民
解經者
不曉得適不適合?
敬請不吝批評 ~